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
领导班子成员
院 长:张 瑜
副 院 长:刘艳军
副 院 长:孙 玥
院领导工作分工如下:
院长张瑜 主持吉林省水土保持科学研究院全面工作。
副院长刘艳军 负责人事工作、财务工作、对外服务管理工作和通榆科研试验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协助院长分管人事处、财务处、通榆试验站、科技服务处。
副院长孙玥 负责科研学术工作、水保监测工作、杏木科研试验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行政及事务性工作、安全生产、保密工作。
协助院长分管总工办、办公室、重点实验室、科技研发处、监测中心、杏木试验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