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印发工作方案,对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强调,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通知》的重大意义。《通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具体措施,是2020年11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细化实化,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的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流域管理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水库安全的极端重要性,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树牢忧患意识、底线思维,深入学习领会《通知》精神,切实负起责任,抓好贯彻落实,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加强水库运行管护,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按时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在2022年年底前完成以下任务:一是有序完成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水库的安全鉴定任务;二是按轻重缓急,优先对病险程度较高、防洪任务较重的水库,抓紧实施除险加固;三是完成以往已实施除险加固的小型水库遗留问题的处理;四是探索实行小型水库专业化管护模式,对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明确管护责任,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在2025年年底前,完成以下任务:一是全部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病险水库和2020年已到安全鉴定期限、经鉴定后新增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二是对“十四五”期间每年按期开展安全鉴定后新增的病险水库,及时实施除险加固;三是加快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实现正常运行,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四是健全水库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水库管护主体、人员和经费,推进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方案》指出,为顺利完成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目标任务,要强化工作措施。一是分类完善支持政策。按照相关实施方案做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处理好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的关系,切实把隐患和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快实施水库除险加固。做好水库安全鉴定及成果核查,编制“十四五”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实施方案,编制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度计划,细化分解落实责任,按计划抓紧组织实施。合理妥善实施水库降等报废。三是加强水库运行管护。全面落实水库安全管理责任制,积极创新管护机制,积极培育管护市场,推进水库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四是提升信息化管理能力。加快建设水库雨水情测报、大坝安全监测等设施,强化水库运行管理信息动态管理。

      《方案》强调,要严格落实责任,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所属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负总责。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提请省级人民政府专题研究,制定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实化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落地见效。二是强化部门监督指导。修订水库除险加固及降等报废管理办法,制定出台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管理办法和技术指南,以及运行管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加强与相关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督促其切实加强对所管辖水库大坝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水库除险加固、运行管护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三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修订完善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问责办法,明确责任追究主体、内容、程序等,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审计和稽察等部门作用,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组织开展水库专项检查、暗访督查、稽察督导和质量巡检,督促有关地方依法依规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落实不力的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实施责任追究。同时加强对《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的跟踪督促,建立动态台账,实时掌握各地进展,重大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并加强对《通知》落实情况的宣传报道。

来源:中国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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