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吉林省水利厅召开了推进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专题视频会议,总结全省河湖“清四乱”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当前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问题整治工作任务。会上磐石市、宁江区、汪清县水利局分别汇报了工作进展情况,吉林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孙永堂围绕加强河湖“清四乱”工作提出要求。


会议指出

河湖“清四乱” 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水利部门行业的重要职责,是河道防洪安全的基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对发挥河道功能,保障行洪安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高站位、更强责任担当,把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湖摆在更重要的位置,落实到具体行动上。


会议强调

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是大力推进河湖长制的主要内容,是防洪保安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现实需要,各地要强化组织,主动作为,不断提升开展河湖“清四乱”工作的政治自觉。


会议要求

各地要多措并举,合力攻坚,全力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一是要全面排查,精准复核。做到河湖全覆盖,利用无人机、无人船等新技术新应用严而又严细而又细的开展排查,提升排查质量。二是要明确目标,制定方案。结合排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年度河湖“清四乱”排查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年度工作目标,问题处置程序。县(市、区)对发现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号制度。三是要压实责任,推进整改。充分利用河长制平台,发挥河长制优势,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把解决河湖“四乱”问题作为巡河巡湖的重要内容,推动相关河长靠前指挥,协调解决重难点问题。强化各地政府主体责任,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整治工作,推动河湖“四乱”问题解决。四是要强化督导检查,考核问责。积极探索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下大力解决影响河湖健康的“顽疾”,持续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吉林省水利厅河湖管理处、省河务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有关市(州)、县(区)水利局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来源:吉林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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